在清王朝的統治下,大量農民為生活所迫,背井離鄉,有的去南洋群島,有的到美國、加拿大和美洲其他國家。由於運載華工的船只嚴重超載,且旅途條件惡劣,大量華工在到達目的地前就因海難或病死而葬身海底。運載華工的船因此被稱為“浮動地獄”。
三桅大眼船是早期穿行于中国与东南亚的大型木船
華工在異國他鄉從事繁重勞動,殘酷剝削,死亡率很高,勞動壽命只有5年。特別是到美國等美洲國家的華工,開金礦、修鐵路,艱難的處境堪比黑人奴隸。在這背景下,壹些洪門人士以國內洪門形式組織起來,提出了“鋤暴扶弱,鋤暴安良”、“互助互濟,團結發展”的行動綱領,以保護華僑的生命安全和正當的生活工作權益。這壹綱領得到了廣大僑胞的擁護,紛紛加入洪門組織。因此,各地洪門組織迅速發展起來。
运载华工的船只被称为“浮动地狱”。
到二十世紀初,海外洪門組織已遍及美洲、澳洲以及東南亞和臺灣、香港等國家和地區。美洲致公堂成為當時規模較大、力量較雄厚的海外洪門組織,設於各地的堂所有26個之多。如興中會,於1894年在檀香山創立,後來國內的長江以南各省及兩廣、福建的洪門合並於興中會;興漢會,於1899年在香港成立,並有哥老會首領參加;中國革命同盟會,於1905年在日本東京成立;美洲致公堂,於1848年在舊金山成立,地方都有會館,總部設在舊金山;義興會,於19世紀末成立於福建,參加洪門的外國會員有葡萄牙人、馬來西亞人。
成千上万的“契约华工”从厦门等港口出洋,被当成“猪仔”卖到海外,其中一些洪门人士随华工移民海外。
但由於自身的內部原因和外部因素影響,海外洪門組織在海外華人社團中,所占據比例逐漸減少。有的洪門組織因老舊的規章制度阻礙了自身的發展,導致會員青黃不接,“堂鬥”、“黨鬥”現象時有發生,有的組織因此而停止活動,或漸漸消失。有的國家禁止洪門組織公開活動,如東南亞的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印尼、泰國等國的洪門組織在被禁止後逐漸消失,目前只有菲律賓和緬甸還公開活動。南美洲的巴西、巴拉圭、阿根廷、烏拉圭等洪門組織,而大多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由臺灣同胞移居到上述國家後成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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